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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10日電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警務技術二級總監黃小蘇10日表示,從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來看,犯罪分子獲取個人信息數據主要有“騙取信息、盜竊信息、內鬼泄露、非法采集、倒賣信息、變造信息”等6種手法。
公安部8月10日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公安機關打擊整治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違法犯罪行為的舉措成效。會上有記者提問,當前犯罪分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主要手法有哪些?
公安部網絡安全保衛局警務技術二級總監黃小蘇指出,從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來看,犯罪分子獲取個人信息數據主要有“騙取信息、盜竊信息、內鬼泄露、非法采集、倒賣信息、變造信息”等6種手法:一是利用“地面推廣”、假冒身份等手法騙取公民個人信息,如鄉村地區流行的掃碼送禮物、協助激活電子醫保卡,以及冒充電商客服、冒充公安民警騙取個人信息等。
二是線上和線下盜取公民個人信息,如利用木馬病毒、釣魚網站、滲透工具、網絡爬蟲等黑客技術盜取公民個人信息。或者通過非法入室等方式線下盜取公民個人信息。
三是利用職務便利非法泄露公民個人信息,如運營商、快遞、汽車4S店、房地產等企事業單位內部工作人員泄露公民個人信息。
四是非法采集公民個人信息,如APP、機頂盒、手機、智能手表等供應鏈廠商利用其產品非法采集公民個人信息。
五是收買或交換公民個人信息,如利用兼職形式從社會閑散人員處收買身份證、銀行卡、人臉識別等信息,或者金融、教育、房產等行業從業者違規交換內部數據。
六是加工變造公民個人信息,如將身份信息、購物信息等不同數據源進行碰撞,添加新標簽后形成新的數據源,或者利用AI技術使用照片生成動態人臉識別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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