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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網訊 8月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近期若干舉措的通知》(以下簡稱《若干措施》),聚焦促進公平準入、強化要素支持、加強法治保障、優化涉企服務、營造良好氛圍等5個重要方面,提出28條具體措施。
在強化要素支持方面,《若干措施》提出:
在當年10月企業所得稅預繳申報期和次年1—5月匯算清繳期兩個時點基礎上,增加當年7月預繳申報期作為可享受政策的時點,符合條件的行業企業可按規定申報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持續確保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稅平均辦理時間在6個工作日內,將辦理一類、二類出口企業正常出口退(免)稅的平均時間壓縮在3個工作日內政策延續實施至2024年底。更新發布國別(地區)投資稅收指南,幫助民營企業更好防范跨境投資稅收風險。
延長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期限至2024年底,持續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引導商業銀行接入“信易貸”、地方征信平臺等融資信用服務平臺,強化跨部門信用信息聯通。擴大民營企業信用貸款規模。有效落實金融企業呆賬核銷管理制度。
將民營企業債券央地合作增信新模式擴大至全部符合發行條件的各類民營企業,盡快形成更多示范案例。
適應民營中小微企業用地需求,探索實行產業鏈供地,對產業鏈關聯項目涉及的多宗土地實行整體供應。
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規定外,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氣供電企業的投資界面免費延伸至企業建筑區劃紅線。
賦予民營企業職稱評審權,允許技術實力較強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單獨或聯合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自主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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