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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民意代表林為洲(中)與臺北市議員游淑慧(左)、新北市議員林國春(右)7月31日召“外役監修法 民進黨還在打假球!”記者會。(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臺灣地區立法機構昨天三讀通過“外役監條例”修正案,拉高遴選門坎,“在野”疾呼修“法”應刪除“累犯得申請外役監規定”,最后卻不了了之,遭藍白陣營齊聲批評,痛斥民進黨當局一意孤行,但民進黨喊冤,強調若外役監不論累犯前案情節輕重一律排除,不符比例原則。
2020年民進黨民意代表邱志偉、許智杰等人提案修正“外役監條例”遴選資格,將原本“累犯”不得遴選規定,加入但書“已執行完畢之前案均為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意即過去曾犯輕微量刑的累犯也有被遴選進入外役監資格。
該次修“法”遭外界質疑是為民進黨前中常委、高雄農田水利會前會長李清福“開后門”,外役監也被形容成是民進黨權貴度假中心。
國民黨民意代表游毓蘭批評,2020年民進黨當局主導修“法”,本次國民黨團主張“累犯不得遴選至外役監”的提案,又遭民進黨阻擋,顯然依舊不敢正視社會各界的質疑,讓累犯能在外役監坐“爽監”,她深表遺憾。
民眾黨民意代表邱臣遠直言,民進黨始終不愿面對過去針對“累犯”的修“法”漏洞,今日再以民意代表席次占多數否決民眾黨團“累犯一律排除”的修正動議,執意保留現有的“累犯但書”,“時代力量”民意代表陳椒華也對累犯入外役監感到遺憾。
民進黨民意代表莊瑞雄強調,累犯定義并非“一犯再犯”,且有期徒刑6個月以下本身就是輕罪,因此本次“外役監條例”修正精神在于處理重罪。
對此,邱志偉日前曾解釋,本于臺灣地區“憲政”規定比例原則及“大法官釋字”第775號精神,若外役監不論累犯的前案情節輕重一律排除遴選,將有違比例原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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