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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資12億元新臺幣原地重建的新竹棒球場后續改善備受關注,審計室在最新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4大缺失。(臺灣“中時新聞網”資料照)
斥資12億元(新臺幣,下同)原地重建的新竹棒球場后續改善備受關注,新竹市政府審計室在最新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4大缺失,包括市府未妥為督導項目管理、監造及統包廠商履約情形,且統包廠商依錯誤的設計圖說施作,甚至草皮養護期未達9個月,還未完工驗收就開賽,排水不良等缺失,已向臺灣地區監察機構報告。
對此,新竹市政府響應,將請統包廠商依據采購契約配合完成改善工程缺失,并于后續結算時扣減合約價金及檢討監造疏失。此外,市府7月中邀請美國職棒大聯盟場務專家現勘檢測,報告1個月后出爐,后續將依報告建議改善、審視設計圖說,力拼明年賽事開打。
新竹市審計室也在報告中,說明經費變更過程,2016年新竹市立棒球場新建工程計劃3.5億元,后市府為提升棒球場質量決定興建地下停車場等,陸續獲前瞻基礎建設的城鄉建設項目經費,經費核定依序增至8.76億元、11.9億元,市府又辦理項目管理監造服務案等,截至去年7月底,計劃總經費共12億2749萬余元。
審核報告中也點出4大缺失,首先,市府將項目管理與監造并案發包給同一家廠商,導致相關權責重疊、角色混淆,影響監造質量。
其次,總經費大幅調增后,市府未考慮原廠商是否具備專業性運動場館的承攬能力,徑自采限制性招標邀請原廠商議價變更契約,排除其他專業廠商投標及承攬機會,也因項目管理及監造作業未盡落實,影響設計及工程質量。
報告也指出,統包工程設計圖紅土區黏土比率及植草區礫石級配等未符統包需求書A級球場規格,卻仍獲項目管理監造單位核定執行,雖經OT廠商發覺并要求變更改善,遲未納變更契約改善,仍按錯誤設計書圖持續施工、質量不符。
最后,報告也指市府未依契約規定辦理部分驗收作業,卻先行點交球場給OT廠商,并開幕啟用,衍生球賽開打后輿論質疑工程設施質量不良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等,要求市府檢討改善。(來源:臺灣“中時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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