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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7月8日電 據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眾號8日消息,關于黃德義尋釁滋事案件,當事人黃德義向吉林省洮南市人民法院申訴被駁回后,2023年6月26日,黃德義繼續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訴。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對該案立案,目前正在審查中。白城市中級人民法院將嚴格依法辦理好申訴審查相關工作。
據央廣網此前報道,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鎮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橋收費被判刑,修橋的組織者名叫黃德義,參與修橋以及收費的人員主要是他的家人。2018年10月,當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橋為由處罰并強制黃德義拆除浮橋。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判處黃德義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其他17人也分別被判刑。
2021年底,黃德義提出申訴。今年3月31日,申訴被洮南市法院駁回。理由是,法院認為,其在未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情況下,私自建橋攔截過往車輛收費,且受到多次行政處罰,仍拒不改正,情節惡劣,構成尋釁滋事罪的犯罪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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