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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乘船觀樂山大佛。(資料圖) 劉忠俊 攝中新網成都6月27日電 (記者 劉忠俊)6月27日,四川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針對網絡上“樂山大佛被賣”傳言和報道接受中新網記者采訪時回應稱,網上關于大佛被賣的傳言和報道不實,實際是景區觀光游覽車和攤點經營權出讓事宜,與樂山大佛沒有關系。
樂山大佛風景名勝區管理委員會回應稱,2021年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出讓的是觀光車和攤點經營權,經營區域位于樂山大佛核心景區外原景區過境道路凌云路(全長5.24公里)。景區于2020年建成凌云東路,替代其過境道路功能,并將凌云路建成文化游覽區。
游客用手機與樂山大佛合影。(資料圖) 劉忠俊 攝為向游客提供購物、吃行等更方便完善的服務,根據《風景名勝區條例》第37條:“風景名勝區內的交通、服務等項目,應當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風景名勝區規劃,采用招標等公平競爭的方式確定經營者”,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于2021年依法依規按程序實施公開出讓景區觀光游覽車和攤點經營權項目。
中新網記者在網上公布的景區觀光游覽車和攤點經營權出讓公告上看到,此次出讓經營范圍位于樂山大佛核心景區范圍以外,不涉及景區經營權轉讓。觀光車站點為大佛景區北入口停車場(任家壩)、八仙洞碼頭、大佛景區北門、大佛景區東門、大佛景區東入口(大石橋)、烏尤壩、大佛景區南門。在大佛景區大佛文化廣場、凌云路六度文化長廊以及八仙洞碼頭區域,該區域設經營攤點面積5000平方米,其中固定攤點面積3800平方米、流動攤點面積1200平方米。
2021年10月,上述項目公開出讓公告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責任公司樂山分所掛網,報名結束后僅有一個聯合體報名參加網絡競價。2021年11月,網絡競價結束,樂山大佛旅游有限公司和樂山大佛實業有限公司組成的聯合體以171195.04萬元(人民幣)競拍成功。隨后,雙方簽訂經營權轉讓合同并送西南聯交所樂山分所備案。
樂山大佛景區大佛文化廣場。(資料圖) 劉慧 攝中新網記者通過天眼查查詢,樂山大佛旅游投資開發(集團)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10日,系當地市屬重點國有集團公司之一,是一家以文旅服務、旅游基礎設施建設、旅游項目開發、旅游文創產品研發、賓館酒店運營等為主的區域性文旅投資集團。
樂山大佛景區管委會表示,下一步將嚴格按照“保護第一、加強管理、挖掘價值、有效利用、讓文物活起來”的文物工作方針,繼續做好樂山大佛保護和景區管理工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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