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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都發局擬開發澄清湖水岸公園綠地,民間團體認為,恐破壞生態、導致淹水,24日呼吁臺當局內政部門“營建署”駁回開發計劃申請。圖為民間團體今年1月抗議,表達訴求。(臺灣《中國時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都發局擬開發澄清湖水岸公園綠地,民間團體認為,恐破壞生態、導致淹水,更浪費預算,24日邀集民意代表于臺灣地區立法機構舉辦記者會,呼吁臺當局內政部門“營建署”駁回開發計劃申請。高雄市政府則表示,澄清湖特定區整體公園綠地比率占10.31%,符合規定,生態生活機能將更完備。
民間團體建議,開發案應集中在遠離湖岸的既有停車場區,不用犧牲綠地、樹木與滯洪公園,翻修既有建物,將道路截彎取直,退縮遠離湖岸,打造水岸隔離綠帶,同時兼顧生態景觀、觀光游憩、水源保護與防洪需求,才是更加省錢的正確做法。
國民黨民意代表吳怡玎認為,若減少滯洪空間,未來豪宅區恐變“淹水區”,而高雄市府擬將公園改建成大樓、建物拆除改建成公園,除了浪費建設經費,也增加碳排。民進黨民意代表林岱樺也指出,民團提出的版本嘗試取得開發和經濟的平衡,她非常支持。
民眾黨民意代表張其祿擔憂,未來若滯洪空間不夠,淹水的后果是否又得全民承擔?民意代表陳椒華也強調,高雄飲用水質量已敬陪末座,澄清湖是高雄市飲用水源,但飲用水取水口1公里內不應開發,營建署應妥善處置。
高雄市府運發局則指出,現況未開辟的2.14公頃公4之5用地,通過變更案將開發為區域性公園兼滯洪池,且出流管制計劃已審查通過,足夠供地方滯洪使用。另外,計劃區并未座落于自來水水質水量保護區內,也非屬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的范圍,因此,對澄清湖飲用水質水量保護區并無影響。同時,未來建筑離水岸邊至少達43米至243米,后續也會有都市設計審議機制把關,沒有破壞水岸景觀的疑慮。(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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