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市場選擇介紹
預估每個細分市場的吸引力,然后選擇進入一個或多個細分市場就是目標市場選擇。企業選擇進入的的目標市場應該是能夠在其中創造最大客戶價值以及能夠保持一段時間的細分市場。資源有限的企業可能決定只服務于一個或幾個特殊的細分市場。包括評估每個子市場的發展潛力;然后選擇一個或多個其中公司的條目應該選擇那些能夠產生最大價值并持續一段時間的子市場。
目標市場選擇標準:
1、有一定的規模和發展潛力。
當企業選擇進入某個市場的時候,企業一定是有望盈利的。如果市場趨于萎縮或者市場規模小,企業進入市場后就很難得到發展。那么這時候就要慎重考慮,不能夠輕易進入市場。
當然,市場吸引力也不應該被企業當作進入市場的不二選擇,特別是“多數謬誤”應盡量避免,也就是遵循與競爭企業相同的邏輯思維,把最有吸引力、最大的市場作為目標市場。
目前國內很多企業都喜歡以城市尤其是大中城市為首選市場,而忽視小城鎮和農村市場,這很可能進入誤區。如果換個思維角度,也可能目前經營狀況不好的企業就會迎來好的局面。
2、市場細分結構的吸引力。
細分市場可能有理想的規模和發展特點,但從盈利角度來看,可能沒有吸引力。波特認為,決定整個市場或者是任何其中的細分市場的長期吸引力是由五種力量決定的。這五個群體是購買者、潛在的競爭者、同行業競爭者、供應商以及替代產品。
3、符合企業的能力和目標。
雖然有些細分市場是具有吸引力的,但是這些細分市場沒辦法促進企業實現發展目標,甚至還會分散企業對主要目標的注意力。所以對于這些細分市場應該考慮放棄。
另外,對于目標市場選擇來說,還要考慮企業現有的資源條件是否適合在某個細分市場運營。只有那些企業能夠有條件進入并充分發揮資源優勢的市場才能被選為目標市場,這樣企業才能立于不敗之地。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經銷商和制造商品牌兩者之間常常存在非常激烈的競爭,一般把這種競爭叫做品牌戰。從本質上來說,經銷商和制造商品牌之間的競爭其實經銷商和制造商兩者之間的競爭。
在制造商市場口碑好,市場占有率大的情況下,應該多使用制造商品牌,無法管理自己品牌的經銷商只能接受廠商品牌。
相反,當經銷商品牌在某個市場領域擁有龐大完善的銷售體系和良好的品牌口碑時,使用經銷商品牌也是有利的。因此,在做品牌用戶決策時,要考慮制造商和經銷商之間的實力對比,才能客觀決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