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北京3月23日電 (記者 陳杭)北京市擬加強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護,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應對突發事件、防控學生欺凌和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的制度,以及學生體質監測制度。要求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網絡暴力預警預防機制,設立緊急防護功能。
23日,北京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對《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第二次審議。
修訂草案二審稿共九章六十一條,分為總則、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法律責任、附則。
【資料圖】
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北京市人大社會建設委表示,修訂草案二審稿細化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應對突發事件、防控學生欺凌和預防性侵害性騷擾未成年人的制度,要求學校、幼兒園的教育教學設施、衛生環境等符合標準。
修訂草案二審稿提出,學校、幼兒園應當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日常巡查、定期檢查、技防監控等措施,加強安全保衛、場地設施、食品安全、校車運行、學生宿舍、文體活動等方面的管理。
修訂草案二審稿提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訓,及時制止、處理學生欺凌行為。
建立學生體質監測制度
修訂草案二審稿補充學校心理健康干預和開展法治教育的支持措施,要求建立學生體質監測制度,發現未成年學生出現近視、肥胖等傾向或者有導致體質下降的不良行為習慣,應當進行必要的管理、干預,并督促、指導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及時給予健康保障。
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參加商業性活動
修訂草案二審稿增加學校、幼兒園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參加商業性活動的規定,不得向未成年人及其監護人推銷或者要求其購買指定的商品和服務。
建立網絡暴力預警預防機制
北京市人大社會建設委表示,網絡空間已經成為未成年人成長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應當通過明確政府監管責任、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主體責任,發揮行業組織作用等形成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合力。建議增加網信部門和相關部門的網絡保護職責,以及學校和監護人的保護義務,為未成年人提供安全的網絡環境。
修訂草案二審稿對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建立網絡暴力預警預防機制,設立緊急防護功能,以及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薦服務作出規定,提出向未成年人提供算法推薦服務的,應當便利未成年人獲取有益身心健康的信息,不得推送可能引發未成年人模仿不安全行為和違反社會公德行為、誘導不良嗜好等可能影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信息。
2022年11月24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五次會議對北京市政府提交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條例(修訂草案)》進行了第一次審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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