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實施于1995年1月1日。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受勞動法調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條
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統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適用本法。
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一百零七條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