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查辦了一起公民個人無資質在微信朋友圈銷售“新冠抗原試劑”案,涉案當事人通過其微信朋友圈宣傳售賣抗原試劑,價格在每支16元至20元不等。1月4日,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其已涉嫌構成無證經營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該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在朋友圈售賣新冠抗原試劑被查時銷售了3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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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0日,當事人在其微信朋友圈分別發布了“抗原試紙后天(21號)到!家家戶戶都備一點”“出去怕交叉感染喲”等信息。
12月22日下午,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攀枝花市市場監管局轉交的群眾舉報線索。執法人員檢查時,當事人已通過上述信息銷售出去3支新冠抗原試劑,并預先收取了50元費用,約定到貨后自取,上述新冠抗原試劑尚未到貨。
經查,當事人通過微信從成都訂購了2盒(20支/盒)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盒,并預付了1盒的貨款300元。目前,當事人已對上述50元費用進行了退還。
監管局:已涉嫌違法市民發現相關行為可舉報
2022年3月,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做好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并具備相應儲存條件的零售藥店和醫療器械經營企業,方可銷售新冠病毒抗原檢測試劑。
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私自售賣新冠抗原檢測試劑的行為屬于違反《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相關規定的未經許可經營醫療器械的行為,不但違反藥品醫療器械管理秩序,還擾亂社會治安秩序。
如果私自售賣的抗原試劑是假冒偽劣產品,或者是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銷售金額較大的,還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攀枝花市東區市場監管局發出提醒:通過合法正規渠道購買藥品醫療器械并保留相關票據,市民如發現非法銷售藥品醫療器械等違法違規行為,可撥打12315投訴舉報。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周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