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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北京12月19日電 (陳杭 徐婧)北京市衛健委黨委委員,市中醫局局長、一級巡視員屠志濤在19日的疫情防控工作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對于居家隔離康復感染者,自出現癥狀之日起計,居家隔離須滿7天,未使用退燒藥情況下,發熱癥狀消退超過24小時,且其他癥狀好轉,可解除隔離;如仍有發熱癥狀,待發熱癥狀消退超過24小時且其他癥狀好轉后解除隔離。解除隔離后可返崗復工,無需進行核酸和抗原檢測。
屠志濤介紹,根據疫情防控政策調整,近期,北京市大量陽性感染者居家隔離康復。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和北京市實際情況,為妥善做好感染者居家康復后的解除隔離和返崗復工工作,進一步優化防控政策,經組織疾控和臨床專家研究論證,對于陽性感染者解除居家隔離建議如下:
一、對于居家隔離康復感染者,自出現癥狀之日起計,居家隔離須滿7天。
二、如居家隔離滿7天時,未使用退燒藥情況下,發熱癥狀消退超過24小時,且其他癥狀好轉,可解除隔離;如仍有發熱癥狀,待發熱癥狀消退超過24小時且其他癥狀好轉后解除隔離。解除隔離后可返崗復工,無需進行核酸和抗原檢測。
三、特殊行業和崗位的隔離康復和返崗要求,按照行業主管部門規定執行。(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