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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網訊《黃河保護法》于10月30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將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有關的條款引起流域內縣(市、區)的關注。
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新聞發言人孟瑋在11月份新聞發布會上表示,《黃河保護法》的出臺,為全面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提供了堅實法治保障。水資源短缺是黃河流域最大的矛盾,《黃河保護法》將水資源作為最大剛性約束,圍繞取用水總量控制、工業和農業節水、非常規水利用等作出明確規定,提出了許多包含制度創新并且務實管用的舉措。
孟瑋介紹,有關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工作,重點在三方面取得了積極進展:
一是建立健全頂層設計。貫徹落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對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作出的明確部署,印發實施黃河流域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等專項規劃,推動全流域深度節水控水。印發《支持寧夏建設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實施方案》,支持寧夏率先在落實“四水四定”、加強節水控水等方面先行先試積累經驗。
二是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開展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完成78.5萬個取水口核查登記。對13個地表水超載地市、62個地下水超載縣暫停新增取水許可審批。推進34處大型引黃灌區節水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壓減水稻、高耗水蔬菜等種植面積,深化農業水價改革。
三是科學配置全流域水資源。優化調整《黃河可供水量分配方案》,細化完善干支流水資源分配,持續提升配置效率。黃河不僅徹底擺脫斷流危機,實現連續23年不斷流,還持續向黃河三角洲、烏梁素海、庫布齊沙漠、白洋淀等重要生態區域補水。近三年黃河年均入海水量超過300億立方米,是上世紀90年代的十幾倍。
下一步,國家發展改革委將充分發揮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協調作用,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等有關方面認真做好《黃河保護法》施行前后的宣傳、釋法等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全力打好深度節水控水攻堅戰,以法律的有效實施深入推動黃河流域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