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近期,國家能源局相繼印發《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數據清單(2022年版)》、《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行為清單(2022年版)》以及《電力行業信用狀況年度分析報告(2022)》等相關文件,并陸續對《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應用清單(2022年版)》、《失信行為糾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復管理辦法(試行)》以及《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應用清單(2022年版)》修訂工作廣泛征詢意見,為信用監管工作的開展夯實了制度基礎。
東北能源監管局積極組織開展相關文件的學習宣貫工作,將文件要求與實際工作相結合,多措并舉不斷強化能源行業信用監管,切實提升了監管效能。
一是將信用監管作為局內開展各項業務工作的基礎性要求和重要著力點,堅持在實踐中深化落實,在落實中不斷完善,持續推動管理創新和實踐創新,提高信用監管的規范性。
二是各業務部門按照“誰分管、誰提供、誰負責”的原則,將企業行政許可、監管統計、抽查檢查、行政處罰等信息及時進行匯總,建立企業檔案,全面歸集企業信息,提高信用監管的全面性。
三是開展分級分類管理,通過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密切關注企業動態,根據信用等級建立重點領域企業清單,提高信用監管的精準性。
四是依托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按照要求開展信息錄入、查詢、共享和使用工作,依法依規進行公示,提高信用監管的公開性。
五是明確信用修復程序,及時受理企業信用修復申請,嚴格審核信用修復條件,加強管理力度,依法依規實施信用修復,提高信用監管的及時性。
下一步,東北能源監管局將按照國家能源局相關要求,繼續規范開展信用監管相關工作,及時掌握市場主體情況,提升事中事后全流程分級分類監管的規范性,推動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助力優化營商環境。(撰稿人:王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