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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8月8日電 據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網站消息,8月7日,國家礦山安全監察局山西局對景福煤業“5·7”一般頂板事故、北峪煤業“5·21”一般機電事故等4起事故進行批復結案,對77名責任人進行追責問責,對2名責任人追究刑事責任。
近期,山西省煤礦事故多發、頻發,出現明顯反彈趨勢,安全生產工作面臨嚴峻挑戰。針對全省煤礦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風險,山西局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堅持底線思維、紅線意識,切實承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要求各煤礦企業正確處理好安全與保供、安全與效益的關系,切實落實好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要對近期發生的重大涉險事故進行再復盤,舉一反三,深刻吸取教訓,堅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消除事故隱患,杜絕此類事故再次發生,牢牢守住不發生顛覆性事故的底線;要加快推行“無監控不作業”,加強現場管理,減少“三違”行為,堅決遏制零星事故多發頻發勢頭;要持續保持高壓態勢,打好組合拳,對各種破壞保供大局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露頭就打;要全力做好汛期安全防范工作,凡出現預警、面臨險情時,必須果斷采取撤人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