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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網訊 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網站消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日前印發《住房公積金統計調查制度》(以下簡稱《制度》),為各級住房公積金監管部門制定政策和進行監管提供依據。
《制度》明確了調查對象和統計范圍為各省、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設區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所轄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其中,設區城市指直轄市和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以及其他設區的市(地、州、盟)。
本制度采用全面調查方法,統計內容包括住房公積金政策情況、業務運行狀況、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資產和費用支出等。報告期別分別為年報、季報和月報。年報統計報告期為上一年度1月1日~12月31日,季報統計報告期為當季首月1日至報告期末,月報統計報告期為當月1日至報告期末。
據悉,本制度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監管司統一組織,各級填報單位通過全國住房公積金統計信息系統報送。住房公積金統計信息系統遷移至全國住房公積金監管服務平臺后,統計人員通過該平臺統計報表模塊報送。各填報單位必須按規定及時、準確、全面地填報,不得虛報、瞞報、拒報、遲報,不得偽造、篡改。各填報單位采用聯網直報形式,嚴格采用原始數據填報,確保對源頭數據的集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