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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發展網訊 據全國總工會消息 全國總工會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規范全民健身等相關工會經費使用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工會根據中辦、國辦《關于構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的意見》等相關文件要求和任務分工,結合工會工作實際做好購買全民健身活動、消費幫扶以及購買旅行社服務,切實加強政策貫徹落實過程中相關工會經費的使用管理,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中的作用。
《通知》指出,在購買全民健身服務方面,縣級以上工會應積極主動向地方黨委匯報,爭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強工人文化宮等職工服務陣地建設,充分利用工人體育場(館)、工人文化宮等職工服務陣地。如自身沒有服務陣地的縣級以上工會,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組織開展健身活動,同時,通過建立并完善購買服務目錄,指導下級工會規范購買健身活動。基層工會要加強與所在單位行政部門溝通協調,積極爭取專項資金為職工配備健身設施、健身器材,組織職工參與職工健身活動。基層工會自身健身設施設備不能滿足職工會員需求的,每年可以按照一定標準為職工會員購買健身服務。
《通知》要求,在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方面,各級工會要引導干部職工自發消費脫貧地區產品和旅游服務,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各級工會要把消費幫扶作為定點幫扶的重要內容,符合條件的食堂等單位以及基層慰問等工會活動,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采購脫貧地區產品。符合條件的脫貧地區接待單位,可作為勞模療休養接待場所。符合規定的職工療休養也可在脫貧地區開展。
《通知》強調,在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方面,要加大對小微企業工會經費支持政策的執行力度,確保包括服務業領域小微企業在內的小微企業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縣級以上工會開展的職工療休養等工會活動涉及方案制定、組織協調,以及基層工會的春秋游等可購買旅行社服務。職工文體活動、會展活動可購買社會服務。
《通知》要求,要加強經費審計監督,嚴禁將購買旅行社服務異化為公款旅游,嚴禁將購買健身服務、消費幫扶變相為濫發津貼、補貼,嚴禁以商業預付卡方式提供相關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