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6月14日電 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4日發布新修訂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新規定要求,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履行信息內容管理主體責任,建立健全信息內容安全管理、信息內容生態治理、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未成年人保護等管理制度,確保網絡安全,維護良好網絡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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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介紹,《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自2016年8月1日施行以來,對于維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發揮了積極作用。但隨著移動應用程序快速發展、廣泛應用,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出現,需要適應形勢發展進行修訂完善。
新規定共27條,包括信息內容主體責任、真實身份信息認證、分類管理、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及行政管理等條款,將于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規定明確,應用程序提供者應當對信息內容呈現結果負責,不得生產傳播違法信息,自覺防范和抵制不良信息。同時,要求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設置醒目、便捷的投訴舉報入口,公布投訴舉報方式,健全受理、處置、反饋等機制,及時處理公眾投訴舉報。
國家網信辦有關負責人指出,應用程序提供者和應用程序分發平臺應當按照新規定要求,切實履行責任和義務,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加強自身管理,主動接受社會監督,不斷促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