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從業內獲悉,備受關注的個人養老金相關制度有望于近期落地。這預示著,以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參加、市場化運營為特點,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的“個人養老金”時代即將開啟,對于健全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具有里程碑意義。
個人養老金又被稱為養老第三支柱,與基本養老保險(第一支柱)、企業年金或職業年金(第二支柱)共同組成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的“三大支柱”。
此前,關于第三支柱,保險業曾有過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探索。而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即將開啟,意味著參與第三支柱的金融機構與金融產品的范圍進一步擴大,有助于促進個人養老金賬戶市場的競爭,豐富產品形態,從而增加公眾的選擇權,提高個人養老金賬戶市場的運行效率。
據了解,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
清華大學五道口金融學院中國保險與養老金研究中心研究總監朱俊生在接受上海證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明確賬戶制積累模式,有利于短期儲蓄向長期養老資產轉化,可以增加養老金的資產規模及保障能力,有利于矯正養老保險三支柱體系的結構失衡,提升養老金的可持續發展能力。另外,亦有利于集聚長期養老資金,可對沖人口老齡化背景下儲蓄率和投資率下降帶來的潛在影響。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可以由參加人在符合規定的商業銀行指定或開立,也可以通過其他符合規定的金融產品銷售機構指定。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除另有規定外不得提前支取。(韓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