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王曉濤報道為科學評估我國縣域治理能力情況,明確縣域治理能力提升方向,促進縣域治理能力的提升,賽迪顧問縣域經濟研究中心日前發布了《2021年中國縣域治理能力百強研究》白皮書,系統分析和比較了我國縣域治理能力水平及分布,以期為我國縣域提升治理能力提供指導。
基于縣域治理能力的內涵,依據新時代縣域治理能力的特點,研究從制度供給執行能力、深化改革創新能力和社會協調穩定能力三個維度共選取了27個具體指標。評價體系在對政府“行政職能”的考量基礎上融入對“發展情況”的關注,不僅考察了縣域政府治理的行政辦事效率,還考察了縣域政府治理后的效果。
區域分布分析發現,縣域治理能力東部優勢明顯,中西部平穩,東北地區潛力較大。治理能力百強縣近兩年來分布格局變化不大,分布不平衡問題仍然突出;東部上榜縣域數量達到58個,占有絕對優勢,且較2020年呈現上升趨勢;中部地區縣域上榜數量為23個,較2020年下降3個;東北地區較2020年增長2個,具有較大潛力;西部地區保持平穩,數量變化不大。
協調度方面,縣域治理能力百強發展相對協調,部分地區需局部優化。總的來看,百強縣治理能力在各個維度發展相對均衡,協調度整體較高。
第一類縣域:綜合全面,創新突破。這類縣域的治理能力是較理想的,是其他縣域提升治理能力的參照標準;需要治理創新才能實現治理能力的新突破。
第二類縣域:參差不齊,局部優化。這類縣域治理能力某方面較強或某方面不足,非均衡性較為明顯,影響了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需要對治理能力進行局部優化,實現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第三類縣域:平穩緩慢,整體提升。這類縣域的治理能力整體處于相對較低水平,但是整個縣域的治理能力相對均衡;需要進行全面系統地提升。
第四類縣域:起步較晚,潛力巨大。這類縣域的治理水平往往處于區域治理能力的早期階段,各個維度能力均不高,且缺乏均衡性;需要重點突破,全面系統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