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 沈海濱、李隆、記者高楊報道 日前,山東省泰安市發展改革委等部門聯合印發《泰安市助企紓困若干政策措施落實方案》,全面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助企紓困若干政策措施,更大力度統籌疫情防控和經濟運行。方案強化金融支持、減輕稅費負擔、加大穩崗力度,提出了7方面60條舉措助企紓困,支持企業平穩健康發展,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支持批零住餐、服務業和外資外貿企業平穩發展
方案支持各類企業平穩發展。鼓勵消費提質擴容,對2022年上半年限額以上批發、零售、住宿、餐飲企業銷售額增長10%以上的,給予最高3萬元獎勵,增長20%以上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營業額增長20%以上的,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對2022年新達到限額以上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企業標準的給予2萬元獎勵;新達到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標準的給予2萬元獎勵。
鼓勵進出口和引進外資,對2022年上半年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長幅度高于全市平均增幅的生產型外貿企業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對實際使用外資1000萬美元以上的制造業項目給予最高5萬元獎勵。
落實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有關政策,對采購限額標準以上,200萬元以下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400萬元以下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應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超過200萬元的貨物和服務采購項目、超過400萬元的工程采購項目,適宜由中小企業提供的,預留該部分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40%以上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70%。
2022年延續執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政策,總費率1%,其中單位費率0.7%、個人費率0.3%。對不裁員、少裁員的企業繼續執行普惠性失業保險穩崗返還政策,服務業市場主體中的中小微企業返還比例在2022年度提高至90%。
對因受疫情防控影響未及時完成3、4月份醫保申報繳費的各類參保企業,可延后至5月31日前繳費,不加收滯納金,參保職工相關待遇不受影響。原正常繳費的靈活就業人員繳納2022年度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用時間延長至4月30日,在此之前繳費的不影響享受醫保待遇。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營困難的企業,經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可向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申請在2022年12月31日前臨時性降低繳存比例或緩繳住房公積金。經批準臨時性降低繳存比例的企業,到期后恢復原繳存比例;經批準緩繳住房公積金的企業,到期后3個月內應及時足額補繳緩繳的住房公積金。緩繳期間繳存時間連續計算,不影響職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實施重大項目新增指標提前預支政策。國家明確2022年新增土地計劃指標管理方式前,對符合拿地條件、急需開工的建設項目,允許預支用地指標,預支數量控制在2021年各縣(市、區)核補指標的50%以內。國土空間規劃編制過渡期內,對省重大項目、省重點項目及市、縣(市、區)新舊動能十強產業、民生工程、鄉村振興、基礎設施等項目納入“兩規”一致性處理范圍,全力保障重點項目落地。各縣(市、區)經批準利用現有房屋和土地興辦“互聯網+”、文化創意、科技研發、工業旅游、眾創空間、生產性服務業等新業態的,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為期5年的過渡期政策。
對實施“機器換人”技改項目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方案支持工業企業平穩發展。支持重點行業實施“機器換人”技術改造項目。對符合條件企業購置的機器人和智能化制造系統,按企業購置款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對符合條件企業購置的特種機器人,按企業購置款的10%給予獎勵,單個企業最高獎勵200萬元。
實施“技改專項貸”貼息和擔保補助政策。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按照貸款金額分檔給予貼息,貼息期不超過3年;對市級融資擔保機構為“技改專項貸”項目提供擔保并免除擔保費的,按照1%的比例予以補貼,期限不超過3年。
繼續實施制造業中小微企業延緩繳納部分稅費政策,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在原來3個月的基礎上繼續延長6個月;延緩繳納2022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稅費,緩繳期限為6個月。
圍繞新型工業化強市建設13個產業鏈(集群),以重大共性關鍵技術突破、重大創新產品研發和重大創新成果轉化示范為重點,計劃支持30項以上重大科技創新專項項目。
繼續執行支持“創新50強”企業創新發展政策,對“創新50強”企業在享受現有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資金的基礎上,市、縣兩級按1:1比例再補助5%。“創新50強”企業首次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的給予10萬元支持,重新認定的給予5萬元支持。
延續執行省、市中小企業升級高新技術企業補助政策,對首次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中小微企業,在省財政每家補助10萬元基礎上,市縣財政給予10萬元的配套補助。
推進落實山東省科技成果轉化貸款政策,對市內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單戶余額2000萬貸款擔保與風險補償等科技金融支持,助力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難題,2022年計劃完成貸款備案業務5億元以上。
疫情中高風險區服務業小微企業承租國有房屋可減租金
方案支持服務業企業平穩發展。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
擴大“六稅兩費”減征范圍。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減按50%征收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022年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符合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
2022年加大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稅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泰安市內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
300萬元支持開展泰安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費季活動
方案支持文化旅游業平穩發展。市財政安排300萬元資金,采用政府補貼、企業讓利等方式,支持開展2022年第六屆泰安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費季活動,依托“好客山東云游齊魯”智慧文旅平臺和“慧游泰山”泰安智慧文旅官方平臺,組織文旅企業免費入駐,發放市級文旅惠民消費券,引導和擴大全市文旅消費。
統籌上級資金對成功創建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示范)城市、國家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的給予一次性300萬元獎勵,用于改善文化和旅游消費環境。
統籌上級資金支持打造鄉村旅游精品工程,協調解決村莊發展鄉村旅游項目、通往鄉村旅游點道路和旅游民宿的建設問題。對在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范圍內,直接用于采摘和農業觀光的種養殖土地,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利用經自然資源部門批準整治和改造廢棄土地發展的鄉村旅游項目,從使用的月份起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10年;對個人出租住房經營鄉村旅游的,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按4%的稅率征收房產稅。
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已享受暫退80%保證金政策的旅行社,可申請暫退比例提高至100%;2021年10月19日至2022年4月11日期間已依法交納保證金、領取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提出暫退保證金申請的,暫退標準可為應交納數額的100%;2022年4月12日以后取得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的旅行社,可申請暫緩交納保證金;上述補足保證金的期限均為2023年3月31日。持續開展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通過保險代替旅行社服務質量保證金,降低企業經營成本。
制定出臺旅行社承接機關企事業單位有關活動的細化辦 法,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將工會活動、會展活動等方案制定、 組織協調等交由旅行社承接,明確服務內容、服務標準等細化 要求,合理確定預付款比例,及時向旅行社支付資金。鼓勵基 層工會為本單位職工辦理市域內 A 級景區通卡或收費公園年票 (卡)。
支持舉辦美食節、美食周促消費活動
方案支持餐飲業、零售業、運輸業平穩發展。
2022年暫停鐵路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一年。2022年2月納稅申報期至文件發布之日已預繳的增值稅予以退還。
2022年對納稅人提供輪客渡、公交客運、地鐵、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車、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
支持促進新能源公交車消費,落實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對2022年符合條件的公共領域新能源汽車,按車輛類型、車長、車輛帶電量、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快充倍率、節油率水平等,最高給予6.48萬元/輛補貼。
餐飲、零售等服務有關從業人員按照《山東省核酸檢測“應檢盡檢”工作方案》定期開展核酸檢測,所需經費執行“應檢盡檢”保障政策。
加強分區分級精細化管理,促進餐飲業恢復發展。鼓勵各縣(市、區)、功能區發放餐飲消費券等,在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支持各地舉辦形式多樣的美食節、美食周等促消費活動,鼓勵發展“深夜食堂”“老字號(非遺)美食街區”等餐飲消費新場景新業態。鼓勵餐飲企業研發老年餐,建立完善老年助餐服務規范,保留現金支付等傳統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