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上午,南陽市臥龍區人民法院舉辦“公眾開放日”活動,邀請市煙草局30余名職工走進法院,零距離接觸了解法院工作,感受“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和法律的威嚴莊重,切身體會司法的公平公正。
受邀人員首先來到訴訟服務中心,講解員為大家介紹了該中心的具體職能和自助立案機、案件查詢機、檔案查詢機、智能“云柜”等電子訴訟服務設施,詳細講述了立案程序、起訴時應準備的材料及司法便民利民舉措。隨后,受邀人員實地參觀了執行指揮中心,該院執行局局長崔炯向大家介紹了全國四級法院執行指揮系統運作模式、執行信息化運作情況、執行信息化成果等,使參觀人員對執行工作的規范性和現代化執行措施有了更直觀的了解。
參觀結束后,受邀人員走進審判法庭,旁聽了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庭審。2023年4月,王某在某汽車公司分期購買了一輛汽車,在繳費前,王某發現車輛前保險杠有些地方有粉末狀的東西,便向銷售人員詢問車輛是否維修噴過漆了,銷售人員告知是表盤蠟,并保證汽車是全新的,沒有維修過,王某遂辦理了購車手續。王某將車開去加油時,因不放心再次向銷售人員確認車輛是否是新車,并將車開回某汽車公司,銷售人員依然稱車輛是全新的,并保證如果有問題可以按法律程序理賠。王某仍舊不放心,便喊來懂車的朋友確認,朋友認為車輛有問題,王某遂要求汽車公司給其一個說法。
后經該汽車公司的維修師傅當場檢查后確認,車輛確實存在小范圍的噴漆情況,該汽車公司表示,可以退給王某1000元。但王某認為,汽車公司在銷售車輛時對該車是維修車輛應該是明知的,且在其一再追問下,依然否認車輛存在維修情況,汽車公司銷售過程存在明顯欺詐行為,嚴重侵犯了其合法權益。因雙方協商不成,王某遂將某汽車公司訴至法院,請求依法解除原、被告之間車輛買賣合同,退還原告購車款及利息共計85031.68 元,并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55條規定,賠償原告286691.13 元。
庭審在審判員李靖玥的主持下有條不紊地進行著,李靖玥及時準確地歸納出當事人爭議的焦點,雙方當事人圍繞爭議焦點對案件事實、證據充分發表意見。某汽車公司辯稱,因公司庫管人員在移動車輛時不慎將前保險杠處擦掛,在未告知公司情況下,擅自找維修人員進行補漆拋光,銷售人員不知情,故造成誤會,公司已經對相關人員進行了內部處罰,對此給原告造成的影響,公司予以誠懇的致歉;對于因此造成的損失,公司愿意在法律規定范圍內承擔責任,但三倍處罰明顯過重;公司愿意和原告達成和解,退車退款,賠償原告的適當損失,且為避免擴大損失,庭前已經和原告完成了退車手續,就后續問題公司仍愿意調解,并愿意當場履行。最終,經過法官庭前和庭審中的不懈調解,原、被告雙方達成了和解協議,被告當場退還原告購車款及利息,原告撤回訴訟,案件實現了案結事了,達到了較好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整個庭審過程嚴肅緊湊、重點突出、流暢有序,旁聽人員緊跟節奏,聚精會神地觀摩每個環節,大家紛紛表示,當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不法侵害時,要學會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但維權要依法、理性、客觀,不能濫用法律賦予的權利,過度維權。
據悉,該院將繼續延伸司法職能,持續推進司法公開和普法宣傳教育活動,完善“公眾開放日”活動長效機制,不斷創新載體和形式,積極回應社會各界對司法的關切,讓更多的人群和受眾走進法院、了解法院,體驗陽光司法,感受司法公開,為構建法治社會作出新的更大貢獻。(供稿:魏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