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暴的法律規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本條是關于法律所禁止的違反婚姻自由原則的行為的規定,是從另一個方面對婚姻自由基本原則的必要補充。
近年來,因家庭暴力導致離婚和人身傷害的案件增多,家庭暴力及其所引發的社會問題,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家庭暴力的直接受害者主要是家庭中的弱者,包括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女性。
現實生活中,由于家庭暴力導致離婚、人身傷害的案件日益增多,甚至發生了諸如毀容、殘肢、燒妻、殺夫等惡性案件。家庭暴力不僅損害了正常的男女平等關系和公民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權益,而且對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極為不利,成長在暴力環境中的子女性格容易孤僻冷漠,易對社會產生逆反心理。
二、家暴離婚需要什么證據
首先在這里,我們可以將所需要的材料證據分為兩份。其一是家暴的,則另一份是離婚的。對于這里情形,非常需要值得注意的是第一份的材料。
首先呢,因為此種情形只是判斷兩人再無感情或者說曾經的感情早就如流水般的消逝了的一種標志。要證明此情形,有點難度。第一,需要你每次受次傷害都要留下書面的憑證,最好附帶上錄音錄像。那怎么記錄呢,可以到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那里反應這種禽獸不如的行為。實在不行,還可以找上派出所的人作份記錄。
再不濟,去醫院看病的時候,醫生一般都會問你什么事,你就老老實實告訴醫生,不要有所隱瞞,醫生會出一份醫療報告書的。第二,有些夫妻可能脾氣較為火爆,打打鬧鬧比較正常,鬧完之后就會和好如初。這里就要區分家暴和平時的大鬧之間的差別了,千萬不可以一概而為之。這個暴力怎么證明呢,就是看受傷的程度——也就是下手重不重。第三,還需要看時候反反復復,因為這事,雖有夫妻之實,卻早已無夫妻之情。注意!以上三種是缺一不可的。
然而對于第二份證據材料,那就是非常簡單了。只需要帶上個人信息的憑證和兩人已經結婚的憑證就可以了。
百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大家不如互相理解,各退一步。
三、家暴怎么辦
(一)家暴怎么辦
1、保護自己以及第一時間報警;遠離廚房,以免施暴者用銳器傷你;靠近門窗向鄰居及路人求助;注意保護頭、臉、胸、腹等身體重要部位;躲進有電話可求助的房間,如有可能,將施暴者反鎖在門外;同時第一時間撥打110,并保存出警記錄;
2、首先要及時向有關機構反映。反家暴法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婦女兒童工作的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司法機關、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應當依照反家暴法和有關法律規定,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