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當今金融詐騙的手段層出不窮,隨著近年來保險消費熱潮的一輪輪掀起,國內家庭擁有保單數量快速增長,有不法分子便將發黑心財的主意打到了保險上。
于是,假“退保維權”,真“坑騙錢財”的新式詐騙應運而生。
(相關資料圖)
打著“代理維權”旗號而來的
多半是套路和詐騙
今年5月8日,福建銀保監局通過微信公眾號披露了全國首例“代理退保”案件,福建省福州市連江縣人民法院判決6名涉案人員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拘役5個月到有期徒刑3年10個月不等的刑罰,并處2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然而,這股詐騙作案風依然猖獗,進入今年下半年,各地都出現了數量不等的“代理退保”案件。
那么,這種欺詐套路是如何實施的呢?一般分成三個步驟。
第一步:非法組織或個人先打著“代理維權”的旗號,利用網絡論壇、微信朋友圈、網購平臺、短視頻等渠道進行炒作造勢,騙取公眾信任,打出“全額退保”、“修復征信”、“逃廢債務”、“全額免息”等一系列利誘的幌子,再加上幫他人代理成功退保、避債的虛假案例,以誘騙投保人委托其進行代理維權。
第二步:向投保人收取高額的“代理維權”咨詢費、手續費,要求投保人提供身份證、保單、銀行卡、聯系方式等涉及個人隱私的重要身份信息和敏感金融信息。
第三步:慫恿和唆使投保人無視保險合同約定,編造事實、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并使用固定的投訴模板、千篇一律的投訴話術,向金融機構或監管部門投訴,甚至采取纏訪鬧訪等過激行為,目的是違規取得全額退保金。
在上述過程中,不法分子假裝保險公司內部員工、保險維權律師等身份,或批量撥打電話,謊稱對方購買的保險產品存在銷售欺詐,慫恿代理退保,他們會切斷保險消費者同金融機構、監管部門的有效聯系,甚至采用誘騙、恐嚇等手段阻止正常協商和溝通。
聽信“代理維權”謊言坑害大
需要正視聽 懂產品
對于上當受騙的保險消費者來說,一是受到不法分子的誆騙,被退保利誘所蒙蔽,再就是對自己購買的產品本身缺乏清晰正確的認知,所以才落入圈套,甚至有些人還扮演起了不法分子的幫兇。
然而,國內出現的多起“代理退保”詐騙案件用結果印證,長遠來看,被迷住心竅的消費者遭受到的損失是最重大的,主要有以下五個方面。
損失一:失去正常保險保障
“代理退保”不法組織或個人挑唆、慫恿消費者終止保險合同,導致保單的風險保障失效。消費者未來再次投保時,由于年齡、健康狀況已經出現變化,可能會出現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加費,甚至被拒保的風險。
損失二:資金受損或遭受詐騙風險
“代理退保”不法組織或個人在客戶退保前要求消費者支付高額手續費,退保后再誘導消費者“退舊投新”,或是購買非法金融理財產品或其他公司保險產品以賺取傭金,甚至誘導消費者參與非法集資,最終將導致資金付諸東流。
損失三:個人信息泄露風險
“代理退保”不法組織或個人通常要求消費者提供身份證、保單、銀行卡、聯系方式等涉及消費者隱私的敏感信息,存在較高的被泄露或被不法分子惡意使用的風險。
損失四:信用受損風險
“代理退保”不法組織或個人在代理投訴全額退費時可能造成消費者保單貸款逾期、保費斷交等違約情況,從而形成征信不良記錄或是被列入征信“黑名單”,進而對消費者未來的貸款、出行、就業和任職等產生極大的不良后果。
損失五:法律風險
“代理退保”不法組織或個人為達到詐騙目的,不擇手段教唆、指使、誘導一些法律意識淡薄的消費者編造理由、偽造證據、提供虛假信息進行投訴、舉報或誣告,消費者可能因此參與非法行為,甚至構成欺詐,嚴重干擾社會經濟生活秩序,使這些消費者面臨被訴訟或行政處罰的法律風險。
可見,“代理退保”騙局不僅本身就構成了詐騙犯罪,目的是掏空我們的錢袋子,更混淆視聽,導致保險行業充滿烏煙瘴氣,對于保險消費者來說,一是要了解這類騙術和套路,遠離不法分子的誘惑,更要對自己投保的保單清晰了解,如果出現問題和疑惑,首先同保險公司的正規渠道進行溝通,再有糾紛的,一定要求助于國家監管部門。
僥幸和欺騙從來不能給自己帶來利益,對自己保險有信心,才能獲得長遠的真保障。(以上圖片為中荷人壽授權中國網財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