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貸合同重簽是怎么回事
1、貸款利率有所浮動
根據規定,當央行修改了LPR利率之后,銀行的貸款基準利率也需要跟著央行的LPR利率進行修改。借款人簽訂了房貸合同之后,房貸利率也需要隨著最新的LPR利率進行浮動。因此,央行的LPR利率有浮動時,銀行就需要跟借款人重新商議貸款利率。所以在年初或者借款日時,就會有很多借款人收到銀行的電話,通知需要重新簽訂房貸合同,其實就是修改貸款利率。
2、合同細則有變動
在面簽時,大部分銀行都會直接跟借款人簽訂房貸合同。但這種房貸合同嚴格意義上不屬于正式合同,還款日、貸款利率等細則,銀行都是不確定的,需要等到真正放款的那天才知道。因此,在真正放款的那一天,借款人需要跟銀行就合同細則重新商議一下。
3、房貸合同丟失
銀行的房貸合同丟失,但在我們的生活中很少遇見這種事情發生,如果一旦丟失就必須要重新簽約貸款合同,合同內容不更改。
房貸合同重簽有效嗎
一般來說合同一旦簽訂便發生法律效力,對此是不能夠隨意改變的,但是如果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的,那么是可以重新簽訂的。還有便是如果出現法律規定可以變更撤銷的合同的話,當事人也可以向法院申請變更亦或是撤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