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顛覆國家罪?
顛覆國家罪是指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是指采取暴力等不法手段使國家政權、社會主義制度覆滅。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活動的,成立本罪。
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量刑標準是什么?
處罰犯本罪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根據本法第56條和第113條的規定,犯本罪的,應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沒收財產。
根據本法第106條規定,與境外機構、組織、個人相勾結,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或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依照本條規定從重處罰。
顛覆國家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體要件:犯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2.主觀要件: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3.客體要件:犯罪客體是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4.客觀要件:客觀方面表現為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一百零五條,組織、策劃、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顛覆國家罪判刑流程是什么?
1.立案。有偵查權的機關接到報案、控告或者舉報等經過初查予以立案;
2.偵查。由偵查機關搜集有罪和無罪證據以及定罪量刑證據;
3.審查起訴,偵查機關在法定期限內將案件整體移送到公訴機關;
4.審判。人民法院在量刑時,應當依照刑法規定的量刑原則和要素,結合本意見規定的量刑基準、量刑要素、量刑適用規則、量刑方法,決定被告人的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