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經費是什么意思?
1、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并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
2、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3、工會會員交納的會費自然是屬于其勞動力價值的一部分,對此沒有什么爭議。
工會經費如何上繳比例是多少?
工會經費是單位交的,按工資總額的2%,個人不需要交,但如果單位成立工會,作為會員,是要并交會費的 加入工會的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標準為本人工資的0.5%每月,不是會員不用交.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的來源:
1、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
2、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向工會撥繳的經費;
3、工會所屬的企業、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
4、人民政府的補助;
5、其它收入.目前工會經費由地稅部門代征.
各企業、事業單位應按工資總額的2%比例提取工會經費,并將其中的40%部分上繳上級工會,地稅部門征繳數額為繳費單位應上繳的工會經費部分,即指按征繳基數的2%提取工會經費總額的40%部分.對于已辦理稅務登記且開業或設臨已滿一年仍未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應繳納工會籌備金,按工資總額的2%計算,暫按其40%的比例向地稅部門申報繳納.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工會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這一規定,為工會經費的正確合理使用提供了依據.
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
第四十三條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