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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天力鋰能公布,近日,公司關注到有媒體報道“2023年3月9日,葉城縣與公司舉行座談會,簽訂儲能集裝箱生產線建設和鋰電池材料加工等綜合開發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簽約總金額達60億元。合作期間,該公司將在1年內投資建成裝備容量達1GW全自動儲能設備和年產10萬噸鋰電池正極材料生產線,將葉城打造為鋰電新能源材料產業基地。此外,根據資源稟賦和市場情況,逐步實施鋰礦石采選和鋰鹽生產等項目。項目建成后,年總產值預計達350億元。”等信息,上述信息通過網絡廣泛轉載、傳播,投資者在持續關注媒體報道,為了避免媒體報道對投資者產生誤導,現予以澄清說明。
經核實,公司針對上述媒體報道事項說明如下:
1、關于媒體報道2023年3月9日葉城縣人民政府與公司簽訂儲能集裝箱生產線建設和鋰電池材料加工等綜合開發項目合作框架協議的說明。
2023年3月9日,公司受邀參加了葉城縣人民政府組織的座談會,經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礦產資源勘探開發、鋰電池材料等方面達成了共識,并簽訂了附條件生效的《合作框架協議》,公司于2023年3月11日召開第三屆董事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簽署<合作框架協議>的議案》,該《合作框架協議》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2、關于媒體報道“該公司將在1年內投資建成裝備容量達1GW全自動儲能設備和年產10萬噸鋰電池正極材料生產線”系錯誤解讀。
根據公司與葉城縣人民政府簽訂的《合作框架協議》,公司與葉城縣人民政府合作模式為“與葉城縣轄區內社會資源方合資投資鋰礦山、選廠、鋰鹽加工廠(碳酸鋰、氫氧化鋰)、鋰電池材料”等方面展開合作,合作范圍未包含媒體中報道的“建設裝備容量達1GW全自動儲能設備”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