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申報方式有兩種,即“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和“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二者并無絕對好壞之分,納稅人可根據自身需求合理選擇。具體如下:
【1】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在這種申報方式下,納稅人可在單位發放工資薪金時,按月享受專項附加扣除政策。需注意的是,若納稅人更換了工作單位,那么通過這種方式扣除會比較麻煩一些。
【2】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在這種申報方式下,納稅人要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內,自行向匯繳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個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時填報專項附加扣除,稅款多退少補。
個稅申報錯誤怎么更正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辦理個稅申報后,發現申報出現錯誤的,可以通過扣繳客戶端和辦稅服務廳兩個渠道辦理更正申報。
通過扣繳客戶端更正申報:
進入扣繳客戶端——選擇需要更正的 “稅款所屬月份”——點擊【綜合所得申報】——【申報表報送】—【更正申報】
更正錯誤數據,可以選擇手工修改,也能通過申報表“導入”修改。
申報錯誤更正后,如果需要補繳稅款或加收滯納金的,則應前往辦稅服務廳或者通過網上辦稅服務廳辦理相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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