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民工到哪里仲裁討薪
農民工討薪應該先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訟。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根據《勞動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并可以責令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條規定,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愿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愿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規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提訟。
二、農民工討薪的途徑有哪些?
1.先協商先爭取協商解決;
2.撥打12333、12348、12351;
3.申請調解;
4.找工會,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是工會職責所在;
5.找政府;
6.申請仲裁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7.打官司;
8.申請免費法律援助,打不起官司的討薪農民工,可以向欠薪的老板和單位所在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你打官司。
三、農民工討薪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依法維權切記理性
暴力討薪和玩命討薪是勞動者在討薪過程中采取的兩種極端方式,這兩種討薪方式其實得不償失。在前一種討薪方式中,勞動者很可能會因毀壞欠薪單位財物或拘禁、毆打欠薪人而將自己送進監獄。而后一種討薪方式就更不可取了,因為討薪者從法律上而言,大都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為自己的行為承擔主要責任,欠薪者并不構成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罪,其至多也就是承擔個民事補償責任,因此,此舉對他們起不到多大的懲罰作用。
2.通過正常渠道討薪
國家的法律為農民工討薪設立了多種機制,建議農民工討薪通過正常法律途徑討薪。具體有以下渠道:
1)通過向勞動部門舉報、由勞動監察部門督促欠薪者履行;
2)通過勞動仲裁部門快速勞動仲裁或調解;
3)通過向法院申請支付令或小額案件審理;
4)向建設部門反映,因為一般建設工程都有農民工保證金,政府可以先行支付。
3.留心收集維權證據
誰主張誰舉證是勞動仲裁程序和訴訟程序的基本舉證規則。勞動者只有提供真實、充分有利于自己的證據,合法權益才能得到維護,否則就容易導致“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的敗訴結果。具體來說,應當留意收集以下三個方面證據:
1)來源于用人單位的證據。如與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者與用人單位存在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工資單、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通知書、出勤記錄等;
2)來源于其他主體的證據,如職業中介機構的收費單據;
3)來源于有關社會機構的證據,如發生工傷或職業病后的醫療診斷證明、向勞動保障部門寄出的舉報材料及郵局回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