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可以做遺產公證嗎?
1.法院不可以做遺產公證,遺產公證依法由公證機構辦理,人民法院并沒有為當事人辦理公證的職權和責任,當事人要辦理遺產公證的應當帶齊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遺產清單和相關產權證明到公證處辦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二十八條,公證機構辦理公證,應當根據不同公證事項的辦證規則,分別審查下列事項:
(一)當事人的身份、申請辦理該項公證的資格以及相應的權利;
(二)提供的文書內容是否完備,含義是否清晰,簽名、印鑒是否齊全;
(三)提供的證明材料是否真實、合法、充分;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是否真實、合法。
法院辦遺產公證需要多久?
遺產公證,是由公證機關辦理的,大概需要15天。
繼承人辦理遺產繼承公證,規定是公證處需要在接受公證申請起15天內出具公證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三十條: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但是,因不可抗力、補充證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實有關情況的,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期限內。
根據《民法典》,辦理繼承公證必須:
①所有法定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并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
②放棄繼承的,繼承人應親自到公證處辦理《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或提交住所地公證處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書》原件;
③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死亡戶口注銷單》原件;
④遺產若為房屋的,應提交《房屋所有權證》與《國有土地使用證》原件;
⑤繼承按遺產總額2%收費;
⑥親屬證明由被繼承人(死者)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構成,可由被繼承人(您父親)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員會出具并由鄉(鎮)人民政府簽署“以上情況屬實”并加蓋印章(原件)。
在辦理繼承公證時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1、被繼承人死亡證明。
(1)注銷的戶口;
(2)醫院的死亡證明書或火化證明。
2、被繼承人單位證明。
證明內容:
(1)被繼承人的姓名、姓別、出生日期、死亡日期、死亡地點、死亡原因、生前住址;
(2)被繼承人的父母生存狀況(后于被繼承人死亡的注明死亡日期);
(3)被繼承人的配偶狀況(注明是否原配);
(4)被繼承人的生子女(包括已死亡子女的死亡日期、其配偶和子女);
(5)被繼承人的養子女、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
3、要繼承的財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存款憑證、股票帳戶及證券公司出具的股票明細單、債券憑證、專利權證書等)。
4、被繼承人的遺囑公證書。
5、全部繼承人均攜帶戶口、身份證到公證處。
6、要放棄繼承權的人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在外地的,在當地公證處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在國外的,在駐在國的中國大使館辦理“棄權聲明書”公證。
7、被繼承人的檔案復印件(單位蓋核對章、密封)。
8、公證員審查所需要的其他材料。
公證機構經審查,認為申請提供的證明材料真實、合法、充分,申請公證的事項真實、合法的,應當自受理公證申請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向當事人出具公證書。
關鍵詞: 法院不可以做遺產公證 公證事項的辦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