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應當在收到交易所關于終止其股票 上市的決定后及時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公告, 并同時披露其股票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相關 情況,公告應包括:終止上市后公司股票登 記、轉讓和管理事宜,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 期間的漲跌幅限制等內容。
上市公司退市規則是什么?
上市公司的退市規則通常分為主動性退市和強制性退市。退市之后重新上市是取決于公該公司是否符合重新上市的申請條件,且在退市的60個交易日之后能夠再次發起申請重新上市。
通常情況下,主動性退市是根據由股東會或董事會決議向有關的監管提交申請來注銷公司的許可證。強制類退市主要分為交易類,財務類,規范類以及重大違法違規類等。通常根據不同地區證券交易所的要求,退市股后該公司若就通過滿足條件就可以獲得交易所批準重新上市。上市公司股東們若決定撤回其股票在本交易所的交易,并且不再在交易所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