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基本工資標準是什么?
可以參考以下標準:
1、企業的基本工資制度主要包括:
(1)結構性工資制度:它將員工的工資分成幾個組成部分,形成一個動態的工資結構模型,并采用“工資分解”的方法來確定和充分發揮工資各部分的不同功能,從而克服了原有的分級工資制度帶來的一些弊端,將工人的工作年限、技術水平、勞動態度和貢獻混在一起,以混合的方式確定工資等級。結構性工資一般由四部分組成:a .工資;b .(崗位、技能、職稱)工資;c .平均工資;d .獎勵工資。
(2)崗位工資制:根據勞動重量、工作難度、責任大小、不同崗位的工作環境確定工資標準,對同一崗位設定一個或幾個工資標準的工資制度。
(3)崗位技能工資制:以崗位工資和技能工資為主要內容,以評價勞動技能、勞動強度、勞動責任、勞動條件等勞動要素為基礎,根據員工提供的勞動數量和質量確定勞動報酬的工資制度。
(4)等級工資制度:根據勞動的復雜程度、工作職責的大小等因素,將各類勞動劃分為不同等級,并按等級規定工資標準的工資制度,等級工資制分為偶數等級工資制和崗位等級工資制。
2、工資形式是指計量勞動者和支付勞動報酬的方式,一般有以下幾種類型:
(1)小時工資:根據勞動者的實際工作時間、工資等級和工資標準,核定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
(2)計件工資:根據勞動者生產的合格產品數量和預先規定的計件工資來計量和支付勞動報酬的一種形式,計件工資包括直接無限計件工資、間接計件工資和累進計件工資。
(3)固定工資:根據勞動定額完成情況支付勞動報酬的工資形式。
(4)浮動工資:勞動者報酬隨企業經營質量和勞動者勞動貢獻上下浮動的工資形式。
(5)獎金:獎金是對超額勞動的補貼,是以現金形式給予的物質鼓勵。
(6)津貼:津貼是在特殊情況下,補償勞動者額外勞動消耗或額外費用的工資形式,主要有崗位津貼、生活津貼、地區津貼。
3、工資保障
工資保障:是指保障勞動者依法獲得工資,維持基本生活的法律制度和措施,它主要包括兩個部分:
(1)最低工資保障
最低工資保障是國家以法定形式確定的保障勞動者及其家庭成員基本生活需要的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標準由人民政府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綜合參考各種因素確定和調整,并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2)工資支付保障,是對勞動者所掙全部工資的保障和對其工資的支配權。
如何確定員工的基本工資?
企業在綜合評價員工潛在勞動形式的基礎上,結合員工的崗位或崗位,預先確定員工勞動前的薪酬標準,該標準基于包括薪酬等級、薪酬標準、定級升級、薪酬調整、支付形式等一系列制度規定。
實行按勞分配原則,根據勞動特點組織工資分配,是企業的出發點和基礎。
基本工資制度規定的工資標準只是對職工提供的固定勞動所支付的報酬。
在實際支付工資時,需要在評估員工提供的實際勞動量后,使用不同的支付形式來浮動現金。當員工在固定勞動的基礎上提供超額勞動時,除工資外,還應支付額外勞動,即獎金;當它不能完成固定的勞動量時,將扣除相應部分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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