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產權房是指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住宅,未曾辦理相關證件,未曾繳納土地出讓金等費用,其產權證不是由國家房管部門頒發,而是由鄉政府或村政府頒發,另外“小產權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們在社會實踐中形成的一種約定俗成的稱謂。
購買小產權房子有哪些風險?
1、這類房子是沒有辦法取得產權證的,所以是不具備房屋建造、銷售資格,也沒有在政府部門登記備案,這樣很容易出現一房兩賣、房屋爛尾、買賣合同無效等情況,導致購房者無法取得房屋所有權,就連房屋使用權也難以維持。
2、由于沒有辦法取得產權證,所以購買者也無法進行過戶的辦理,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購買者的權益,另外如果是補償性質的拆遷,由于因不是房屋合法人,購房者很難得到補償。若小產權房屋違反國家政策被強拆,購房人可能既無法取得房屋,又不能索回放款的尷尬局面。
3、由于法律上沒有出臺相應的保護措施,使得這類房子充滿了隱患,一旦國家全面清理小產權房,購房者將沒房可住,另外由于小產權房在建造時,缺乏強有力的監管,導致房屋質量難以保證,這樣勢必會對購房者的人身財產安全造成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