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釋金?
所謂的保釋金就是指在被逮捕的人提供擔保或接受特定條件的情況下將其釋放時繳納的保證金,交了保證金之后,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就可以離開監獄,但是不能說是用這個錢來換取被告人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而是要求其用金錢來作為擔保,防止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逃避偵查、起訴以及審判,如果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在取保候審期間,積極配合有關機關的工作,隨傳隨到的話,那這個保釋金在取保候審結束之后是可以返還的。
退保釋金如何辦理?
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如果沒有違反取保候審的相關規定,則保釋金應當在結案之后予以退還。
保釋金必須要經過嚴格的審核后才能夠退還,并且還要報到縣以上的公安機關負責人哪里,進過他們批準并簽發了《退還保證金決定書》后才能真正的退還。
如果有關公安機關決定要退還犯罪嫌疑人所交的保釋金后,應當在解除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同時,通知相關的銀行將保釋金全數退還給犯罪嫌疑人,并且還要責令犯罪嫌疑人在《退還保證金決定書》上簽字。
退保釋金需要本人去嗎?
退保釋金的時候不一定非得要本人去的,根據刑事訴訟法中的相關規定來看,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如果沒有違反相關規定,在取保候審結束之后,憑借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是有關法律文件,直接去到銀行領取保釋金就可以了。
哪些情況可以全部取回?
但是也有特殊情況存在,如果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是被告人違反了相關的規定,已繳納保釋金的,將無法拿回全部的保釋金,有些時候會沒收一部分,但有些時候會全部沒收。
保釋金哪些情況可以全部取回?
代理人是有代簽字行為
銷售過程中有返錢或者送禮
銷售過程中夸大產品收益和理賠
代理人有誘導或者誤導銷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