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優打葛優躺官司幾乎全勝獲賠759余萬#】#有機構專門做明星批量維權#近日,著名喜劇演員葛優的舉動引發外界關注。3月16日昆明航空在其官方微信號發布了致歉聲明,為該公司2016年發布文章中使用了葛優的配圖,侵犯了葛優的肖像權道歉。實際上這已經不是葛優第一次為肖像權維權,B站、海信、網易、搜狐等大公司都曾因在文章中使用了葛優的肖像圖片被起訴,有的公司就此道歉和賠償。、
葛優對大公司的起訴,一直是網友關注的焦點。僅是今年,葛優已經多次為肖像權與大公司對簿公堂:今年2月,葛優在北京互聯網法院起訴了B站的關聯公司上海幻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理由是網絡侵權責任糾紛,多家媒體報道葛優代理團隊主要針對的是B站的“二創”中有“葛優躺”等圖片侵犯了肖像權;今年3月,葛優與海信集團有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一審判決書公開,海信集團因在其微信公眾號發布配圖文章,擅自使用了4張葛優肖像圖片,海信集團因侵犯肖像權被判在涉案微信公眾號道歉,并賠償葛優經濟損失1000元。
被葛優控訴侵犯其肖像權的大公司不止B站和海信,記者查看中國裁判文書網后發現,網易和搜狐也曾被葛優起訴。
2022年7月,葛優起訴北京搜狐新媒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在其主辦的微信公眾號“狐說VR”,發布了《親愛的VR粉們,今天你葛優躺了嗎?》的配圖文章,不經授權使用了葛優的肖像圖,結果一審搜狐被判在“狐說VR”登載道歉聲明,并賠償經濟損失2000元。
同樣是2022年7月,葛優還起訴了網易傳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其微信公眾號“槽值”中,發布了標題為《62歲葛優坐出租車:年輕人,都不認識我了》的配圖文章,使用了19張葛優肖像照片,還植入了多個廣告宣傳內容和二維碼,結果網易一審被判在微信公眾號“槽值”道歉,并賠償了經濟損失35000元。
記者查閱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涉及葛優的法律文書多達1488篇,其中絕大多數都是葛優控訴某公司侵犯其肖像權要求道歉、賠償的裁定書或判決書,有的法院做出了判決,有的案件被告與葛優和解終止了訴訟。
從這些公布的法律文書來看,葛優大多委托了北京愛申律師事務所,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發起訴訟。記者查詢了北京互聯網法院的電子訴訟平臺,發現僅是今年2月-3月,有關葛優的開庭公告就有8場,全都是網絡侵權案;平臺里有關葛優的法律文書多達1007篇,被起訴的公司天南地北都有,包括揚州、上海、北京、西寧、寶雞、蘇州、重慶、武漢、烏魯木齊、廈門、成都……
從賠償金額來看,多起訴訟索賠金額為15.5萬元(14萬元經濟損失+1萬元精神損失+5000元維權成本),不過最終法院判決的賠償金額與索賠金額差距較大。在記者查閱的案例中,判決賠償最高的是網易賠償的35000元,最低則是海信賠償的1000元,其他有賠償2000元的(北京搜狐新媒體信息技術有限公司)、賠償3000元的(西雙版納萬達國際旅游度假區)、賠償4000元的(重慶銅梁同德醫院)、賠償5000元的(無錫億百公司)、賠償5600元的(重慶誠邦實業有限公司)等。
在查詢葛優的相關維權案件中,記者還發現:楊冪、肖戰、迪麗熱巴等明星均在北京互聯網法院發起過類似的侵權訴訟,其中楊冪有116篇法律文書、肖戰有47篇法律文書、迪麗熱巴有90篇法律文書……
這些平時忙著拍戲、上綜藝、趕通告的娛樂明星,怎么會花如此多的時間和精力來維權?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圈內人告訴記者:“這些維權都不是明星本人親自去找律師維權,北京有專門的機構做明星的批量維權,他們把明星的法律授權拿到以后,就可以做全網檢索,檢索到侵權行為之后就直接通過律所到互聯網法院批量起訴,然后走法律流程索賠,這已經成為一門生意了。”
就明星屢屢通過訴訟維護肖像權獲得賠償的行為,記者采訪了重慶市律協刑民交叉專業委員會委員、重慶志和智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張公典律師,他認為:“在《民法典》實施以后,刪除了侵犯肖像權要‘以營利為目的’的構成要件,所以只要是公司發布的文章中,沒經過明星同意使用了他(她)的肖像圖片,就很容易侵權。這種訴訟基本上是一告一個準,原告(明星)幾乎沒有什么敗訴的可能。”
如何避免侵權?張公典律師表示:“除了找明星及其經紀公司獲得肖像權授權外,還可以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條,進行肖像權的五類合理使用。第一是為個人學習、藝術欣賞、課堂教學或者科學研究,在必要范圍內使用肖像權人已經公開的肖像;第二是為實施新聞報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第三是為依法履行職責,國家機關在必要范圍內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第四是為展示特定公共環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第五是為維護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權人合法權益,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的其他行為。同時,我還建議在使用明星圖片時標注一句‘圖片來源于網絡,如有侵權請聯系刪除’,這樣可以減少侵權的風險。”
不以盈利為目的使用明星圖片很容易被明星索賠,網友對明星圖片和視頻的二創、剪輯自然也很難免責。張公典律師提醒:“二次剪輯不僅容易涉嫌侵犯明星肖像權,還有可能涉嫌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權,特別是通過二次剪輯盈利的公司和個人,所以我們建議應該取得相關方授權后再進行創作。”
最后,張公典律師還提出了一個觀點:“現在明星通過大量訴訟維權索賠的行為,已經把法律訴訟當成了謀取利益的手段,這是一種濫用訴訟權利的行為,我認為應該像規范職業打假一樣,規范這一種行為,避免明星維權成為一門生意。”
小調查,你有用過明星表情包嗎?#葛優打葛優躺官司獲賠759萬#(上游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