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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征關稅政策的公告稅委會公告2024年第8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有關規定,自2024年9月25日起,停止執行對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農產品免征關稅政策,相關農產品進口關稅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大陸對15種原產臺灣地區的進口水果實行零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5〕25號)、《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大陸對部分原產于臺灣地區的進口農產品免征進口關稅的通知》(稅委會〔2007〕3號)和《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關于明確對臺免稅農產品稅號范圍的通知》(稅委會〔2011〕28號)同時廢止。 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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