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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陽市宛城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非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案結事了的同時,收獲了案件當事人的一致認可。
2023年8月某天晚上,被告王某駕駛電動四輪車在路口與原告劉大姐駕駛兩輪電動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受傷、車輛受損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被送至醫院搶救并進行手術治療,花費大量醫藥費。經交管部門出具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負事故全部責任,原告無責任。因雙方就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訴至南陽市宛城區法院。
庭審現場,經過雙方當事人充分舉證、質證,結合法庭調查的情況,宛城區法院祁白雨法官認為本案事實清楚,爭議焦點在于原告劉大姐后續治療費問題。雖然劉大姐尚未進行后續手術治療,后續治療費未發生,但結合其病情,后期仍會有治療費的產生,如果本次未一并處理,可能會產生二次訴訟。為實現矛盾一次性化解,減輕當事人的訴累,在法庭調解階段,祁白雨法官與雙方當事人及代理人進行充分協商,并結合雙方提交的證據及相關法律規定進行釋法明理。
“你對本次事故負全部責任,劉大姐并無過錯,她請求的賠償部分費用有法律和事實依據,況且她歲數較大后續康復時間也較長,一次性調解到位,也能減輕你以后的壓力,你能輕裝上陣安心工作生活。”祁白雨圍繞案件事實、調解益處等多角度對被告王某進行了答疑解惑,被告逐漸放下心防。
隨即,她又從訴訟成本、后續康復等多方面勸導原告劉大姐,建議她在合理的范圍內主張適當的后續治療費,能夠盡快拿到賠償金,緩解經濟上的壓力,安心調理身體,不再奔波勞累。
經過不懈努力,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扣除被告已支付的醫療費11000元后,被告當庭一次性賠償原告醫療費、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18000余元,雙方就此次交通事故再無糾紛。至此,本案畫上圓滿的句號。
祁白雨法官表示,一次性實質解決矛盾糾紛,是當事人的期盼,也是法官的追求。在辦理案件過程中,要找到利益沖突點,通過最少的訴訟成本提出最優的解決方案,努力實現一次性化解糾紛,減輕當事人訴累。
同時提醒廣大群眾,如今電動車是日常生活中常見的代步工具,在騎行過程中一定要謹慎慢行,合理控制車速,佩戴頭盔,遵守交通規則,確保安全文明行駛,既是對自己負責,也是對別人負責。(供稿:高雁鴻)
關鍵詞: 南陽市宛城區法院非機動車碰撞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