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中國(陜西)網站顯示,近日,西安市中心醫院因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制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被西安市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且沒收違法所得80元,罰款20000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西新市監食處罰〔2023〕60號顯示,西安市中心醫院存在以下違法事實:當事人未經許可從事冷食類制售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是,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取得許可。…”之規定。針對上述行為,西安市新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款之規定,對西安市中心醫院責令改正上述違法行為,并且沒收違法所得80元,罰款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