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股票交易規則是什么?
北交所股票采用集合競價的方式交易,堅持精選層靈活的交易制度,實施連續競價,對限價申報設置基準價格±5%(或±10個最小價格變化單位)的申報有效價格范圍,對市價申報采取限價保護措施。買賣申報的最低數量為100股,每筆申報可以1股為單位遞增。單筆申報數量不低于10萬股或成交金額不低于100萬元的,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北交所股票交易方式有哪些?
北交所股票可以采取競價交易、大宗交易、協議轉讓等交易方式。
1、競價交易:競價交易是指在交易市場組織下,買方或賣方通過交易市場現貨競價交易系統,將可供需商品的品牌、規格等主要屬性和交貨地點、交貨時間、數量、底價等信息對外發布要約,由符合資格的對手方自主加價或減價,按照“價格優先”的原則,在規定時間內以最高買價或最低賣價成交并通過交易市場簽訂電子購銷合同,按合同約定進行實物交收的交易方式。分為競買專場和競賣專場。
2、大宗交易:大宗交易又稱為大宗買賣,是指達到規定的最低限額的證券單筆買賣申報,買賣雙方經過協議達成一致并經交易所確定成交的證券交易。具體來說,各個交易所在它的交易制度中或者在它的大宗交易制度中都對大宗交易有明確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上海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10月18日,在修訂《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時對大宗交易規則進行了重新規定,深圳證券交易所在2013年修訂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中修改了大宗交易的相關規定。
3、協議轉讓:新三板掛牌股票買賣的一種形式,在證券市場領域,“協議轉讓”是相對于“做市轉讓方式”而言的一種制度安排,是新三板掛牌股票買賣的一種形式,即: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在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可以采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進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