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賠償標準是多少錢?最高法關于重婚罪的賠償標準怎么規定?
重婚罪的賠償是一般是300到10000元不等,且一般不會超過50000元的物質損害賠償。因為重婚罪的賠償金額法律沒有作出統一規定,所以實際操作中重婚罪的賠償要結合夫妻共同財產的劃分、重婚者的過錯程度等情況綜合考慮。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條第一款規定:“精神損害的賠償數額根據以下因素確定: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場合、行為方式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訴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因此,實踐院一般根據以上六大因素來綜合確定重婚罪以及其他離婚損害賠償金額標準。
在實踐中,對于重婚行為,賠償金額可以參考以下:一般情況多判300-5000元,較為嚴重點可以在5000-10000元,一般不會超過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