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的后果有哪些?
假離婚的后果有:如果是雙方心理沒有離婚的打算,只是為了某種目的辦理了離婚手續,婚姻關系解除,雙方之間的權利義務也一并解除。如果雙方有偽造假的離婚證等證件對外證明已經離婚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罪。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條,完成離婚登記,或者離婚判決書、調解書生效,即解除婚姻關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偽造、變造、買賣或者盜竊、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假離婚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假離婚的法律后果一般是對于離婚后的事項不能進行反悔。具體而言即一方如不同意復婚的,財產分割部分也不能反悔.并且假離婚時協議歸于一方的財產,復婚后屬于該方的個人財產,不能夠以假離婚為由進行改變財產性質和返還。并且在假離婚的時候,雙方約定的假離婚協議是沒有法律效力,就是真實有效的離婚。
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限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