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醉駕開庭需要家人到場嗎
醉駕開庭不需要家人到場,但家人可以到場參與旁聽,但家人是否到場并不影響到法庭對案件的正常審理。
開庭時家人不是必須要到場,但家人可以到場旁聽。能夠作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參加訴訟的人有以下幾種: 律師;人民團體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二、
醉駕開庭是當庭宣判嗎
醉駕開庭不一定是當庭宣判。
法律上沒有明確規定開庭多久進行宣判,也沒有明確規定哪些案件可以當庭宣判。人民法院宣告判決,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告判決的,應當在五日以內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定期宣告判決的,應當在宣告后立即將判決書送達當事人和提起公訴的人民檢察院。判決書應當同時送達辯護人、訴訟代理人。
三、
醉駕開庭流程
醉駕開庭流程如下:
1.宣布開庭。
2.法庭調查。
3.舉證質證。
4.法庭辯論:
(1)發表公訴意見,指出犯罪事實應當承擔刑事處罰;
(2)被告人及律師發表辯論意見。
5.被告人最后陳述。
6.休庭,法官與人民陪審員合議量刑。
7.宣判。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開庭的時候,審判長查明當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宣布合議庭的組成人員、書記員、公訴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