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有很多夫妻為了買房有優惠,商量著跟對方先假離婚,然后在結婚來解決這個問題,而今天深圳婚姻律師小編要給大家講的是一對為了給孩子上北京戶口而假離婚的夫妻的悲慘故事。
2014年,江西女子小琴和北大博士后方某在京結婚。2016年孩子出生后,丈夫稱要給新生兒上北京戶口,提出瞞著雙方父母先假離婚的點子,女方不懂這些也就同意了男方的要求。可是半年后孩子落了戶,但前夫卻拒絕復婚了。更讓人吃驚的是小琴發現自己當時最信任的男人已在外地另有新歡,而且對方已經懷有身孕了,雙方已結婚了。現在小琴才明白過來,但是已經晚了。那么假離婚究竟會帶來哪些法律后果呢?下面深圳婚姻律師小編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料,一起來看一下。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法律上并沒有“假離婚”的概念,只要夫妻雙方當事人依法到民政部門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婚姻關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離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與真離婚并無二異。
1、“凈身出戶”到頭來可能竹籃打水一場空
雙方“假離婚”約定共同財產歸乙方所有,如雙方未“如約”復婚時,那凈身出戶一方就可能真的什么都沒有了。
2、假離婚后喪失相互繼承權
離婚后,雙方必然喪失相互的繼承權,如果一方不幸離世,那么另一方無法繼承其財產。
3、共同財產可能變成一方個人婚前財產
例如,夫妻原共有兩套房產,“假離婚”時約定兩套歸女方所有,即使復婚,這兩套房子仍屬于女方的婚前財產。
4、離婚期間,對方取得的財產為個人財產
假離婚后,任何一方取得的財產為其個人財產,如無規定,不發生共有。
5、弄假成真,假離婚可能就變成真離婚了
假離婚后,根據婚姻法對婚姻自由的保護,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所以,當一方想復婚,而另一方不肯復婚時,你還真沒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