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分立的程序分別是什么?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公司合并程序:
(1)董事會提出合并方案或者合并計劃。
(2)股東會(大會)表決通過合并決議。
(3)簽訂合并合同并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實施債權人的保護程序。
(5)公司合并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手續。
公司分立程序:
(1)公司董事會擬定公司分立方案;
(2)公司股東會關于分立方案的決議;
(3)董事會編制公司財務及財產文件。
公司合并和分立的法律后果如下:
1、公司主體的變化,涉及公司的解散、變更和新設。
2、股東身份及持股額的變化。
3、債權債務的變化。
《 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五條公司分立,其財產作相應的分割。 公司分立,應當編制資產負債表及財產清單。 公司應當自作出分立決議之日起十日內通知 債權人 ,并于三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
第一百七十六條公司分立前的 債務 由分立后的公司 承擔連帶責任 。 但是,公司在分立前與債權人就 債務清償 達成的書面協議另有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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