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關系解除的效力是指什么?收養關系解除引起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收養關系解除的效力,是指收養關系解除后,對收養關系當事人發生的法律效果。收養關系解除后,根據被收養人此時的年齡狀態有不同的法律后果。
1、對未成年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近親屬的后果。
收養關系解除后,首先要解決未成年被收養人的撫養、教育和利益保護問題。法律應始終考慮未成年人的權益保護,堅持未成年人利益優先原則。在收養人與被收養人的收養關系解除后,收養人沒有繼續對未成年被收養人提供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也不會繼續承擔與此相關的經濟支出。
2、對成年養子女與養父母及其近親屬的后果。
對于收養關系解除后,成年養子女與生父母之間的血親關系是否恢復的問題上,法律賦予被收養人與生父母以選擇權,由各方根據實際情況協商確定。
3、收養關系解除后的生活費、撫養費給付義務。
《民法典》第1118條規定:收養關系解除后,經養父母撫養的成年養子女,對缺乏勞動能力又缺乏生活來源的養父母,應當給付生活費。因養子女成年后虐待、遺棄養父母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養子女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生父母要求解除收養關系的,養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適當補償收養期間支出的撫養費;但是,因養父母虐待、遺棄養子女而解除收養關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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