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則是什么?如何理解最有利于被收養人的原則?
(一)最有利于被收養人的原則
建立收養制度的目的之一是有效貫徹與落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原則,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保護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是實行收養制度的首要目的。
(二)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原則
保障被收養人和收養人的合法權益原則是在1998年修正的《收養法》新增加的一項原則。該項原則的重點在于收養關系成立后,應當注意對收養關系各方權益的有效保護。《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編規定必須同時保障收養人和被收養人,使其合法權益得到平等實現。
(三)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原則
《民法典》之婚姻家庭編規定禁止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這意味著收養關系一經成立,即受到法律的保護,不可以借收養名義買賣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