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工傷保險先行支付三個條件有什么
工傷保險先行支付三個條件有以下幾點:
1.用人單位沒有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費
2.職工發生的事故被確定為工傷
3.用人單位因為未參保而需自行支付工傷保險待遇卻又不支付的,具體不支付的情形包括:
(1)用人單位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的;
(2)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費用的;
(3)依法經仲裁、訴訟后仍不能獲得工傷保險待遇,法院出具中止執行文書的;
(4)職工認為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其他情形。
二、
工傷保險先行支付是否會對工傷保險基金有所影響
1.先行支付會對使用基金規模造成不可預知的影響。找法網提醒您,社保機構對未參保企業既無法管理,也無法掌控,只能被動地支付待遇,這大大增加了工傷保險基金的風險。
2.道德風險難以防控。責任認定主體和待遇支付主體分離,工傷職工和肇事者串通,企業和工傷職工惡意串通,這些都存在基金流失的風險。
三、
工傷保險賠償標準
工傷保險賠償的標準根據工傷的程度有所不同:
1.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
2.造成傷殘的賠償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3.造成死亡的賠償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
4.職工下落不明的情況職工外出或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賠償項目,要分不同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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