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項目應招標未招標怎么處理?交通項目應招標未招標處理方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而不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招標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項目合同金額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罰款;對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的項目,可以暫停項目執行或者暫停資金撥付;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這種情況也是實際中我們會遇到的事情,我國法律對于需要招標而沒有進行招標的行為有相關的規定。所以大家就要知道怎么來進行處理才能符合相關法律的規定,相關人員肯定是逃脫不了其中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