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辭職是否能有補償?
辭職如果是因為生病原因的是沒有補償的。
因病辭職是屬于勞動者主動提出辭職,所以用人單位是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勞動者提出離職只有一種情況有補償,就是用人單位存在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情形,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
什么是被迫辭職有哪些情況?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合同上所簽訂的協議給勞動者提供必要的物質設施條件,或者沒有保護勞動者的安全。在這樣的情況下迫使員工主動離職,員工也可以獲得賠償金。
2、單位沒有按時按量發放員工應得的工資,這樣的情況下主動離職也可以獲得賠償金。
3、用人單位故意刁難勞動者,比如通過增加勞動量、減少獎金等方式,這樣的話如果勞動者主動辭職那也是可以獲得賠償金的。
4、用人單位如果沒有按照法律法規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而促使了員工主動離職,那么員工也可以獲得賠償。
一般情況下,員工主動提出辭職、主動離職是不會得到賠償金的。當然還有另一種情況,就是員工是被迫辭職的,這樣的話是可以獲得賠償金的。